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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公告

    发布时间:2026-09-30

    尊敬的客户:

     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振消费、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,切实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,根据《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财金〔2026〕1号)相关规定,我行将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提供财政贴息支持。政策实施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,该期间您通过本行办理的个人消费贷款,经核实用途符合要求并签订贴息协议,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。

    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(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计算),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%。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每年5000元。

    我行将按照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依规开展贷款审批,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个人消费贷款予以贴息。对提供假资质、假材料、假担保、假交易、假用途等或通过不法中介办理贷款的,我行严格禁止。对相关部门审核未通过或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,我行将按规定扣减或追回。对借款人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,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。办理贴息业务过程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,也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合作,请您警惕诈骗风险。

     我行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,加强资金合规使用,推动政策高效落地。具体操作细则及办理流程详询客户经理,也可前往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。

    联系电话:0768-6896138

    特此公告

     

    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    2026年9月30日